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 >

河南汝阳八十多老人因儿子未参加新农合遭“连坐”不能报销医药费

2016-04-18 12:45:13 来源:

评论

  中国商务新闻网讯:因儿子常年在外务工,未参加新农合,汝阳县85岁参保老人被“连坐”,患病到医院就医时被告知不能报销医药费。老人一气之下,愤而离开了医院,家人苦劝,但老人坚决不治疗。

  接了解,老人名叫马锁,家住汝阳县刘店乡岘山村,今年85岁,享有低保,每年都参加新农合,费用由汝阳县民政局代缴,从低保补助中扣除。

  今年3月28日,老人因患病到汝阳县人民医院就诊,在该医院新农合服务窗口办理登记时,被告知不能报销住院治疗费用。

  “明明参加了新农合,这在网上都能查到相关信息,为何不能报销医疗费用?”老人不明所以。

  对此,医院解释称,老人确实参加了新农合,但是老人户口本上的其他家庭成员没有参加新农合,按规定,如果一户居民中有一人没有参加新农合,则其他家庭成员尽管参加了新农合,也无法报销住院治疗费用。

  “我父亲和我弟弟一个户口本,我弟弟一家常年在外务工,在务工地办理有医保,本以为不用在参加新农合,但没想父亲住院治疗费用会因此不能报销。”老人的儿子马先生说,他们向医院解释了很长时间,但医院始终坚持不予报销。老人愤而离开医院,坚决不治疗。

  无助的马老先生

  事情发生后,马先生向汝阳县卫生局和县新农合办反映了此事,得到的回复是,按规定,按汝阳县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是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如有一人没参加,其他人也就不能报销。

  4月12日下午,本网记者与汝阳县新农合办一名常姓工作人员取得电话联系, “3月31日,我们接到马先生的反映后,对此事进行了解释说明。”该工作人员说,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老人今年是不能享受新农合的,除非老人与其儿子的户口分开,老人单独一个户口,就能符合规定,才能报销医疗费。否则只能等到明年,再次收缴参合基金时,老人户口本上所有家庭成员全部参合后,老人才能报销住院治疗费用。

  据其介绍称,按照洛阳市的文件规定,洛阳市地区坚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则,即农民参加新农合必须是整户参合,才能报销医疗费。如不是整户参合,就不能报销医疗费用。

  据了解,新农合采取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的模式,原则上是谁参加、谁就能享受该项惠民政策。然而洛阳市汝阳县在执行该项政策时,却实行“连坐”制度,是否与国家政策相违背?交了钱,却不能报销医疗费,钱白交了,医药费一分没少花,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何时才能得到真正缓解?

  另据本网记者通过网络检索发现,类似马老先生的遭遇,国内其他媒体也时有报道,然而对于此类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希望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实际情况出发,沟通协商,共同推动解决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