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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公安“流氓执法”、拍脑袋拘留“老警察”

2016-06-06 10:20: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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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洋事件引起全国公众和媒体对涉警公共安全的关注和担忧,浙江衢州警察暴力打击报复衢州市审计局干部覃正(化名)事件也倍受公众和媒体关注。去年8月,因为一则举报衢州警方腐败的网帖,衢州警察用手铐把无辜的覃正铐起来打,捆绑覃正20多小时,把覃正打得遍体鳞伤。并且,衢州公安“拍脑袋”认定覃正“网上发帖诬告陷害衢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江海、柯山公安分局局长姜文龙和‘衢州房警’吴礼明”,给予覃正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媒体关注“老警察”覃正蒙冤强烈谴责衢州警察暴行】

  媒体称:衢州公安现“重庆模式”,指认衢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建是非法抓捕覃正的幕后操纵者,也就是说王建是“衢州版王立军”。衢州市审计局公务员覃正,原系衢州市公安系统业精技强的警察,是衢州警方的“老战友”。

  雷洋事件、兰州警察把大学生小鹏屁股打开花事件被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迅速介入查处,并做出回应。以王建为局长的衢州公安制造冤假错案,暴力残害无辜的覃正,向浙江省政府谎报案情,包庇“衢州房警”吴礼明腐败犯罪,长期被新闻媒体曝光得不到查处,也无正面回应,相关报道还遭疯狂删稿,引发公众猜疑和担忧,是王建局长手能“遮天”还是有更深层次的内幕原因?

  近日,记者就此事电话联系了受害人覃正和衢州警方等部门。覃正告诉记者,他没有发过帖子,衢州警方拘留、殴打他是滥用职权、打击报复。记者拨通衢州市公安局局长王建电话,王建局长告诉记者,他不知道这事,不认识覃正,就挂了电话。记者拨打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局长彭海生电话,无人接听。记者拨打衢州市委书记陈新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拨通浙江省纪委副书记马光明电话,马光明副书记表示“不知道这事”。记者拨通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电话,黄生林副检察长告诉记者,该案法院正在审理中,检察院不好干预。记者又拨打柯城区法院法官电话,无人接听。记者了解到,柯城区法院于2月26日立案受理覃正起诉衢州警方违法拘留他,4月1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未当庭宣判。

  【衢州公安“流氓执法”把“老战友”覃正逼上进京维权】

  2015年8月21日傍晚,衢州市公安局出动大批特警、刑警、网警包围衢州市审计局办公大楼,称覃正“涉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把覃正戴上手铐、抽掉腰带,搜查了覃正的办公室,扣押了他的办公电脑、手机。

  接着大批警察又押着覃正去查抄覃正家。当时覃正拒绝随同警察进入家里搜查,警察暴打覃正一顿,强行把覃正抬进家里看警察抄他家,扣押了覃正家里的电脑、手机、U盘等物品。

  警察抄了覃正家后,把覃正押到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用手铐吊着覃正双手连地拖,把覃正强行往审讯椅子上按,手铐割进肉里,致使覃正手肿到平时的两倍大,并大小便失禁。警察还严厉“审讯”覃正一天一夜,看到覃正伤势重,害怕闹出人命,把覃正送到当地医院治疗,顺便把覃正放了。

  覃正被警察非法抓捕、殴打和抄家后,又受到死亡威胁,被跟踪、被监视。衢州警方的“流氓行为”,给覃正人身安全造成恐慌。在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覃正被迫进京维权和避难。

  衢州警方又用流氓恶棍手段打压覃正依法维权。衢州警方赴北京抓捕覃正,把覃正用约束带绑起来从北京押回衢州(警察捆绑覃正20多小时),踩着覃正头暴打覃正,把覃正打得遍体鳞伤,再把覃正关进衢州市拘留所。警察把覃正押送到拘留所门口时,还暴打覃正一顿,并威胁覃正“等你一出拘留所,就把你弄死”。

  图1:覃正被警察打伤

  图2:覃正被警察打伤

  【衢州警方伪造证据证明覃正“发帖诬告陷害公安局长”】

  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案件情况说明》称:对覃正住处进行检查,扣押了涉案的黑色联想A780手机、HP(惠普)笔记本电脑、U盘等物品。经调查查明,被扣押黑色联想A780手机的电子串号与网上发表题为《衢州两公安局长和最牛的房警吴礼明结成腐败同盟赛过周永康》帖文所用手机的电子串号相同;另发现在被扣押的HP(惠普)电脑、U盘中存有与网上帖文标题、内容、所指对象、文字用词和表达方式等高度相似的电子文档。

  据了解,2015年8月21日晚上,衢州警方搜查覃正住处时,衢州市审计局没有人员到场做见证人,而衢州警方在覃正住处扣押电脑、手机、U盘等“涉案物品”的证据保全清单上却有两名衢州市审计局干部签上“见证人”字样,就是说衢州警方叫没看见的人做“见证人”,是伪造证据。

  【“拍脑袋”拘留覃正还耍无赖称“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衢州公安局柯城分局的《行政诉讼答辩状》称:2015年5月30日覃正用手机号码15079381206注册网名为“水清见底6”的天涯账号,当日在江西省鹰潭市用该账号在天涯论坛“百姓声音”板块发表题目为《衢州两公安局长和最牛的房警吴礼明结成腐败同盟赛过周永康》的文章;7月11日覃正用手机号18270336178注册了网名为“铲除腐败91”的天涯账号,当日在江西省上饶市用该账号在天涯论坛“百姓声音”和“网罗天下”两板块发表题目为《衢州两公安局长和最牛的房警吴礼明结成腐败同盟赛过周永康》的文章。覃正在上述文章中写有“在江海、姜文龙的参与和包庇下,吴礼明向贩毒人员收黑钱或索取毒品卖钱(无本贩毒),把毒贩当摇钱树”等情况,捏造江海、姜文龙、吴礼明贩毒等多项涉嫌犯罪行为,并利用网络公开举报,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和治安管理处罚,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答辩人(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于2015年8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覃正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并送衢州市拘留所执行。

  答辩人认为“衢柯公行罚决字﹝2015﹞第A0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量罚适当、法律适用正确”。

  但是,衢州警方向柯城区法院提交的对覃正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案卷,既没有有效证据证明覃正发帖,又没有证据证明帖子所反映的问题是诬告陷害,连行政处罚审批表也没有,衢州公安是“拍脑袋”对覃正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案卷里倒是有证据证明:帖子所反映的“衢州房警”吴礼明冒领协警社保金等犯罪问题是存在的;衢州市公安局和柯山公安分局向浙江省政府(省长信箱)谎报案情,谎称“无协警反映未领取到养老保险金”,掩盖吴礼明冒领协警养老保险金等犯罪事实,包庇吴礼明冒领协警社保金等犯罪问题也是存在的。案卷里的处分吴礼明文件(衢柯山公监察﹝2013﹞1号)一字未提吴礼明冒领协警社保金等犯罪问题,吴礼明冒领协警社保金等犯罪不作处理,腐败受法外保护。

  【律师称:拘留覃正“三无”,无证据、无法律依据、无合法程序】

  记者就此事咨询律师,律师查阅案卷指出,诬告陷害是指捏造事实,并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行为。网上发帖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诬告陷害行为。

  律师说,衢州警方既没有证据证明覃正发帖,又没有证据证明帖子所反映的问题是诬告陷害他人,以“发帖诬告陷害他人”为由,对覃正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执法过于随意,严重滥用职权。引发案件的网帖是举报衢州警方违纪犯罪,衢州警方作为被举报人,认为覃正是“举报人”,拘留“举报人”覃正,有很大的打击报复之嫌疑。衢州警方也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说与案件当事人有重大利害关系,依法应当回避,不宜介入办案。衢州警方称事发江西,该案应当由江西警方处理,衢州警方无权对覃正作出行政处罚。

  律师还指出,衢州警方捆绑覃正20多小时、违法拘留覃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涉案警察和相关人员已涉嫌非法拘禁、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等犯罪。覃正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衢州警方涉嫌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打击报复覃正等违纪犯罪,不属予自诉案件,应当由纪委、检察院介入查处。

  【媒体点评】

  衢州公安“流氓执法”,捆绑覃正20多小时、暴打覃正、“拍脑袋”拘留覃正,无法无天,比王立军还要恶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损害法律公平公正的威严,造成恶劣影响。王建作为衢州市公安局一局之长,应当主动纠正错案,但是王建以权压法,有错不纠,有权就任性。记者把采访发现的王建涉嫌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打击报复覃正等违纪犯罪问题线索移交浙江省委、省纪委、省检察院处理,并持续关注事态进展情况。

  【相关链接:衢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建资料图片】

  王建,1966年12月出生,浙江建德人,中共党员,二级警监,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历任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处长、法制总队长。2004年至2012年,担任浙江省公安厅法制处长、总队长;2008年至2010年间下派长兴县任县委常委、副县长,现任中共衢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建为浙江省法学会理事,研究方向主要为法理学、行政法学以及公安法律实务,是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和浙江警察学院的兼职教授。2006年起,多次在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浙江警察学院等高校及有关单位授课,著有《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等著作,并参与、主编过多部公安内部法制类书籍。(来源:衢州日报)

  衢州公安“拍脑袋”拘留“老警察”覃正后,2015年10月15日下午,王建局长走进第44期衢州人文大讲堂,在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二楼新闻发布厅做题为《法治,与你同行》的精彩讲座。王建局长讲课深入浅出、生动幽默,引经据典、结合实例,让短短两小时的讲座精彩纷呈,也令在场听众感悟到,法治始终与我们同行。王建局长讲座的核心是“敬畏法治”,衢州日报做了专题报道,引发强烈反响。

  2015年12月,多家媒体刊登题为《衢州市公安局长考了十年终于过了司法考试》报道,讲述王建局长“十年磨一剑”、考出司法资格的故事。报道称:在全国公安系统,如此坚韧苦读,为司考屡败屡战的公安局长确实罕见,而熟悉王建局长的人都知道,他真正考的是对法治的敬畏、对法治精神的不懈追求。关注法治,成为王建的一种职业惯性使然,每天看法律类书籍、看法制类报纸,是他雷打不动的习惯。

  王建局长被公众评价为:既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执法实践经验,是高喊“敬畏法治”的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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