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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涉县:群众实名爆料村干部以权谋私

2016-06-08 11:37: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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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涉县:群众实名爆料村干部以权谋私

中国县域经济新闻网讯:近日本网接到河北邯郸群众栗晓冬实名爆料:称涉县井店镇一街村(以下简称一街村委)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李喜柱违反《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权谋私,强行将600多万元的工程承包其弟李水柱,违法盈利100余万元的问题。

栗晓冬称,为响应涉县招商引资的政策,富和公司于2013年5月与涉县井店镇一街村委会签订《金三角市场合作开发协议》,由富和公司投资1.1亿元人民币进行市场建设,村委会提供土地,市场建成正式营业后每年以土地使用费80万元缴纳给一街村委会,合同约定使用40年,届满到期后市场建筑物归一街村委会所有。2013年6月3日富和公司开始进场前期施工,自开始施工以来,村支书兼村主任李喜柱强行将10万元的土方工程承包其弟李水柱,盈利3万元。同年8月,建筑公司进场开始施工时,李喜柱强行指定要求李水柱对工程所需料款(钢筋、混凝土)供应,累计费用400余万元,盈利70万元。同年9月市场内需凿井六眼,李喜柱再次要求李水柱负责联系选定凿井队伍(涉县太行井业公司)对市场所需凿井作业进行施工,完工四眼井,费用为130余万元,盈利30万元。(有李水柱亲笔签字的69万元收款条为证)。

邯郸涉县:群众实名爆料村干部以权谋私
邯郸涉县:群众实名爆料村干部以权谋私

据村民反映:2009年6月天津涉县铁厂(以下简称天铁)占用一街村一部分的土地,为了补偿村民的损失,给村民谋福利,天铁将本厂每天的废渣无偿给了村里,村里成立了一个废渣厂,决定向村民承包,当时党员代表会议决定每隔半年向村民进行一次承包废渣厂的重新招投标,2009年6月李喜柱依仗权势将废渣厂承包给了其弟李水柱,到现在17年了,从来没有进行过一次重新招投标。更可气的是,李水柱当时中标的价格是每车8500元,实际向村委会按每车3200元的价格交纳,每车少交5300元,以每天5车计算,每天少交2.65万元,截止到现在,17年里村集体财产流失近千万元。这钱都进了李喜柱弟弟李水柱的腰包。李喜柱财大气粗,村民敢怒不敢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二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八条指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涉县井店镇一街村支书李喜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述几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规定。

村干部看似职位很低,但是他们是连接党与农民群众的桥梁,是农民诉求首选对象,是农民的主心骨,是党的整个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完成各项任务,带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农民群众心中有着很高的地位。涉县井店镇一街村支书作为最基层的工作人员,其责任就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要时刻想到人民群众,不能以权谋私,违反党纪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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