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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拘留、扣划保险金……海南琼中法院​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

2023-05-10 17:50:32 来源:法治时报

“限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你拘留15日。”近日,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蒋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向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通知书》,最终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起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近年来,琼中法院巧用司法拘留、预拘留等措施,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及时快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资料图)

两名申请执行人收到张某家属帮忙偿还的欠款 (琼中法院供图)

发出预拘留通知书

被执行人3天还款

“‘预拘留’是作出正式惩罚决定前的一种缓冲‘惩罚预警’措施,为被执行人划定‘红线’,指明‘出路’,起到告知、提醒、警示作用,极大地增强执行威慑力,有效破解‘执行难’,也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也有‘温度’。”4月25日,琼中法院执行局法官刘颖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2020年5月,被执行人蒋某雇佣申请执行人杨某在琼中某经济适用房小区从事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工程完工后,蒋某给杨某写了一张“欠杨某劳务费10500元,于2021年6月21日前支付”的欠条。到期后杨某多次讨要无果,便将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蒋某限期向杨某支付劳务费10500元,但判决生效后,蒋某仍拒不履行,杨某无奈向琼中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蒋某某既不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

经财产查控,蒋某银行、微信等账户上无存款可供执行,在冻结蒋某的银行账户、对其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蒋某仍拒不履行,甚至拒接执行法官的电话,故意逃避执行。考虑到本案涉及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承办案件的刘颖婷来到位于琼海市某镇的被执行人家中,向被执行人发出了《预拘留通知书》。

“没想到为了这一万块钱你们还专门找到我家。”面对找上门的办案人员,蒋某有些吃惊。“不论案子的标的额大小,我们都会尽心尽力做好,更何况还是农民工的辛苦钱。”刘颖婷如此回答。

3日后,被执行人如期将案款10500元和执行费转入法院代管账户,这起涉农民工维权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涉及多起执行案件

司法拘留促老赖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张某在琼中法院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其中就包括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等。张某一直欠钱不还,可以说是旧案未结、新案又来。针对张某拒不履行的情况,我们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刘颖婷介绍。

原来,2022年10月,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在琼中法院达成诉前调解协议,约定从当月起张某每月向朱某偿还2000元,直至还清货款9万元。调解协议签订后,张某从未履行过还款义务。朱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发现张某是其办理的另一宗劳务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也是达成了执行和解后未按时还款。针对张某某这种不诚信的行为,经合议庭合议,院长批准后,承办法官传唤张某至法院并当场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张某当场支付了1万元案款给朱某。在执行拘留第9天时,张某的家属又筹集到了2万元交到法院,其中部分用于清偿张某先前拖欠农民工的劳务费,部分用于偿还朱某的货款。朱某表示如果后期张某能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话,同意提前解除对张某的拘留措施。

“我们到拘留所见张某时,他当场写下保证书,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承诺以后一定按时偿还欠款,做一个讲诚信的公民。鉴于他真诚悔过,我们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刘颖婷介绍。

扣划被执行人名下保险金

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琼中法院执行局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从今年年初开始,琼中法院执行局将保险产品纳入执行查控系统,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依法强制退保,并提取被执行人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强制执行。

今年3月,琼中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双方当事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法院判决,一方应赔偿另一方车辆维修款8000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该笔赔偿款一直迟迟未执行到位。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们扣划了被执行人账户上仅有的1900多元。此后,我们又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通过查控系统,我们发现他名下有可以强制执行的保险产品。”刘颖婷表示,从今年开始,琼中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险等新举措,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及时快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位。

记者了解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具有财产属性,投保人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可以作为执行标的。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对保单现金价值进行强制执行。

“原本我们打算依法强制退保,提取被执行人的保单现金价值进行执行,但后来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如果扣划保险的话,被执行人的损失较大。我们也把这个道理跟他讲了。权衡利弊以后,被执行人当即表示要及时履行。”刘颖婷表示。

“法官你好,我已经将钱存进去了,麻烦你们注意查收。”4月18日,被执行人及时将6000多元余款存入银行账户,查到款项到账后,琼中法院执行局成功扣划了该笔执行款。至此,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快速执结,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王巍 李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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